沃利斯•辛普森 (Wallis Simpson)
沃利斯·辛普森(Wallis Simpson),本名贝西·瓦利斯·沃菲尔德(Bessie Wallis Warfield),出生于1896年6月。这位美国社交名流最广为人知的事情,是她成功的用个人魅力迷倒了爱德华八世,后者为了她放弃了皇位。
她一共结过三次婚,第一次是在1916年,与美国海军军官温·斯宾塞(Win Spencer).当她遇见爱德华八世时,她还是欧内斯特·辛普森夫人。爱德华加冕时,瓦利斯与辛普森离了婚。作为一个两度离婚的女人,她的名声在保守的英国政府中引发了极大的争议,最后爱德华八世不得不在1936年放弃王位。他们于37年结婚,被封温莎公爵夫妇。在他们的婚礼上,辛普森穿着一件梅英布彻(Mainbocher)定制的灰蓝长礼服,颜色是他特别以她颜色命名的“沃利斯蓝”,与辛普森夫人的蓝色双眼互相映衬。
辛普森是时尚的终极信徒,十分注重穿衣打扮。“我不是一个美人,我身上没有什么地方能让人观看的,所以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比其他人穿的更出色。”社交名媛(Jacqueline de Ribes)谈起她的优雅风格时说,“她很时髦,但绝不显得随意。许多其他美国社交名媛像芭比·佩利(Babe Paley),穿牛仔裤也能显得时髦,但温莎公爵夫人绝对不是这种人。”沃利斯喜欢穿着能展现其纤细腰身的裙子。摄影师赛西尔·比顿(Cecil Beaton)认为她:“就像路易·威登旅行箱那样完整无缺。”
辛普森喜欢建筑线条般的简约(她曾让设计师们不要在衣服中加入口袋),但同时又喜欢一些不同寻常的扭结,或者带有大胆的对比元素的衣服。纪梵希曾经设计过一条绣有猴子的裙子,而且她也穿过夏帕瑞丽和达利合作的那条著名的龙虾裙。她喜欢佩戴公爵送给她的珠宝,简单利落的长袍搭配闪闪发光的胸针或者手镯。其理发师亚历山大每天会给她把头发弄成顺滑光亮的样子“连一只苍蝇都能从上面滑下来”
辛普森收藏的高级定制礼服读起来像一张洗衣单,但她与的迪奥时装屋的马克·伯汗(Marc Bohan),还有纪梵希一直维持着良好的友谊。迪奥曾经为她创作了一件小黑裙,而在爱德华八世的葬礼的前一晚,纪梵希熬夜只是为了了确保她雪纺头纱的长度合适。公爵去世后,她从公众眼中消失了。尽管也许不再过着以前那种沙龙社交生活,但她的风格并没有被遗忘。就如罗兰·穆雷(Roland Mouret)某次说的那样“无论你爱她还是恨她,这个世界依旧为她着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