黛西•法罗斯 (Daisy Fellowes)
尊贵的黛西·法罗斯出生于1890年4月29日,法国巴黎,原名玛格丽特·塞芙琳·菲利普·迪卡兹·德·格鲁克斯伯格(Marguerite Severine Philippine Dacazes de Glucksberg). 她的父亲是法国贵族迪卡兹三世,母亲是美国缝纫大亨伊萨克·辛格(Issac Singer)的女儿伊莎贝拉·布兰奇·辛格(Isabelle-Blanche Singer), 因此法洛斯也理所当然地成了辛格缝纫机公司的法定继承人。1910年她嫁给了王子让·德·布罗意(Jean de Broglie),并与他生了三个女儿:艾米琳,伊莎贝拉和杰奎琳(Emmeline, Isabelle,Jacqueline)。 不过,直到1919年与雷金纳德·法罗斯(Reginald Fellowes)结婚之后,法罗斯才真正地成为沙龙常客。
法罗斯在时尚潮流方面非常有天分, 1933年至35年,她成为了巴黎《时尚芭莎》的一名编辑。法罗斯讲求服装的细节与实用性,比如裙子加设口袋。当她看见自己喜欢的面料时,会预定好几种颜色。法罗斯会用体积夸张的翡翠手镯,印度石项链,又或者海螺大小的钻石来搭配简单的,直线型香奈儿服装。甚至在穿着泳装时她也佩戴珠宝。卡尔·拉杰斐(Karl Lagerfeld)称赞她是“我所见过最时髦的女人。”
法罗斯在穿衣上的有着法式的极简主义,而这种风格更能经受时间的考验。塞西尔·比顿(Cecil Beaton)谈到她风格的影响时说:“黛西·法罗斯喜欢当所有人都衣着华贵隆重时,自己以一身简单线条的连衣裙出现。她很享受让其它所有女人都看上去像个傻瓜。”法罗斯公认的好品味使她和温莎公爵夫人沃利斯·辛普森(Wallis Simpson)一起,成为了艾尔莎·夏帕瑞丽(Elsa Schiaparelli)最受欢迎的客户。达利在1938年为夏帕瑞丽设计了著名的鞋帽,而她是第一个戴它的人。著名的“夏帕瑞丽粉”,灵感来源于黛西所拥有的卡地亚钻石,其色彩“明亮,难以置信,放肆的闪耀着光芒,仿佛能给万物赋予生命,像是把世界上所有的光,鸟还有鱼都集中在了一起似的。这是一种让人震惊的颜色,纯净且未经稀释,西方绝没有这种颜色,只有在中国和秘鲁才看得到。”
法罗斯喜欢各类定制珍宝,如大名鼎鼎的“什锦水果”(Tutti Frutti)项链,就由红宝石,翡翠,蓝宝石和钻石共同组成。即使年过七旬,法罗斯对风格的追求依然由始至终,专门在纪梵希定制了一件索马里黑豹皮大衣。
这位时尚偶像喜欢写作和诗歌,她最广为人知的作品是《星期天》(Les Dimanches de la Comtess de Narbonne, 英译本为Sunday)和小说《曼岛的猫》(Cats in the Isle of Man)。除了创意和风格被广泛称赞,法罗斯本身也是一个大美人。戴安娜·弗里兰(Dianna Vreeland)认为,“她生来优雅。要我描绘的话,她有着最不寻常的眼睛,美丽的面颊弧线,脸上散发着活力与光芒…… 那是怎样的一张脸啊!”